为加快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确保完成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关于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2017年底基本消除黑臭水体的任务目标,经研究,决定对社会影响较大的205个黑臭水体(名单见附件)实行重点挂牌督办,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对部分城市黑臭水体实行重点挂牌督办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后附具体城市名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对部分城市黑臭水体实行重点挂牌督办的通知
建办城函[2017]216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环境保护厅,海南省水务厅,直辖市建委(水务局)、环保局:
为加快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确保完成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关于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2017年底基本消除黑臭水体的任务目标,经研究,决定对社会影响较大的205个黑臭水体(名单见附件)实行重点挂牌督办,请各地高度重视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主动公开黑臭水体信息。指导和督促有关城市将列入挂牌督办的黑臭水体位置、河长、预期效果等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二)定期报告整治情况。每月5日前将重点挂牌督办的黑臭水体整治进展情况报送至“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
(三)强化监督检查。加大对列入重点挂牌督办的黑臭水体现场检查力度,通过不定期组织明查暗访、受理公众举报等方式加强监督。
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将定期对挂牌督办的黑臭水体整治情况进行通报,并通过卫星遥感对整治情况进行监督。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陈玮牛璋彬
电话:010-58933160
传真:010-58933542
E-mail:chengshui@mail.cin.gov.cn
环境保护部水环境管理司王谦
电话:010-66556263
附件:重点挂牌督办的城市黑臭水体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3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