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出台
确保环境监测数据“真准全”
环境监测数据是否准确?各部门之间数据不一致该“听”谁的?排污单位自行报出的监测指标有没有水分?一份全新实施方案的出台,将解开大家的这些“环保疑问”。
近日,兵团党委办公厅、兵团办公厅印发《兵团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对今后一个时期加强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管理,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作出了全面规划和部署。
当前,环境监测数据质量问题突出,《方案》明确提出,为坚决防范地方和部门不当干预,兵团各师市要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兵团各级环境保护、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对环境监测机构负监管责任,积极探索建立防范和惩治领导干部干预环境监测活动的管理机制,规范环境监测记录和报告。
对于环境监测机构的数据质量责任追溯,《方案》提出建立“谁出数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溯制度,现场采样与分析测试人员、审核与授权签字人员分别对原始监测数据、监测报告的真实性终身负责;严厉惩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鼓励公众参与,完善举报制度,并要求大力推进部门环境监测协作,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卫星遥感等高新技术在环境监测和数据管理中的应用。
《方案》要求,要严格规范排污单位监测行为,落实自行监测数据质量主体责任,明确污染源自动监测要求,确保监测数据真实有效。排污单位要按照国家统一的环境监测方法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展监测活动,保存完整的原始记录、监测报告,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按规定公开相关监测信息。
到2020年,通过深化环境监测改革,兵团将全面建立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保障责任体系,健全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建立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防范和惩治机制,基本建立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指标全面、标准规范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