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年2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海绵城市”建设,合理利用雨水蓄排,解决污水黑臭,有效推进新型城镇化。根据《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要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要达到目标要求。
在试点过程中,新城区坚持目标导向,按照雨水径流控制的要求,将雨水就地消纳利用,解决好城市建设与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的协调关系;老城区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城镇棚户区改造和城乡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有机更新等,以缓解城市内涝积水、黑臭水体治理、城市热岛为突破口,改善城市人居环境。
图表3:中国“海绵城市”发展重大事件及政策
图表4:全国海绵城市试点名单
图表5:全国海绵城市试点名单
目前海绵城市建设正在加快推进,通过试点城市创新建设模式,探索成功经验,并将这些成熟的做法、模式推广落地。但海绵城市是城市建设和发展的新理念和新方式,其全面实现仍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
近几年的海绵城市建设已经取得积极成效。例如,在有效缓解城市内涝灾害方面,北京市按照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对环路下凹式立交桥区进行改造,综合采取渗、滞、蓄、排等措施,提升桥区的排水防涝能力,遂宁市对阜丰巷老旧小区进行“海绵化”改造,小区内涝积水点得到了有效控制。
而在城市黑臭水体得到整治方面,常德市市区的穿紫河原来是一条黑臭河道,沿岸居民对此意见极大。海绵城市试点工作开展后,综合采取调蓄、生态净化等海绵化措施,消灭了水体黑臭,大大改善了河道生态环境,同时,带来周边土地的升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