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国务院已审议通过,将实行“告知承诺制”。
5月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黄副部长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说,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实行“告知承诺制度”,从四方面建立适应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监管体系。
按照国务院的部署要求,住建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务院常务会议5月2日已审议通过,将于近期正式印发。
第一件事是构建统一审批流程,因为没有统一流程,才造成各个城市审批时间是不同的。所以,构建统一的审批流程是非常关键的。
第一阶段:立项规划用地许可
第二阶段:工程建设许可
第三阶段:施工许可
第四阶段:竣工验收。
还有一个要做的工作,过去不管项目大小,都是按照一个流程,其实有的简单项目不用经过全流程,所以要把项目按照类别、大小细化流程。
最后,每个阶段要有一个主要的部门牵头。
本次改革将通过五大举措精简审批环节:
一是“减”,取消不合法、不合理、不必要的审批事项和前置条件,如取消施工合同、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等事项。
二是“放”,扩大下放或委托下级机关审批的事项范围。
三是“并”,对管理内容相近的多个审批事项,原则上整合为一个审批事项,比如此次改革将消防、人防等设计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四是“转”,审批机关能够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解决的事项,转变为政府内部协作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
五是“调”,完善相应制度设计,让审批时序更符合工作实际。
比如以前水暖电的报装,要等施工验收完了才开始,时间很长。现在施工许可证核发后就可报装,跟施工流程一并来做,相当于把报装环节调到前面来了。
最后,要完善一个审批体系。
第一个“一”是一张蓝图,一张蓝图很关键,就是“多规合一”。很长时间大家都不知道这个项目为什么批不出去,其实批不出去的原因是基础工作没有做到位,因为大家不是在一张图上工作,可能规划部门批了,其他部门觉得不合适,所以我们要做一张蓝图,这对于工程建设立项、用地之前的前期工作非常关键。
第二个“一”是一个系统,现在许多地方已经建设了系统,但部门和部门之间、上下之间的系统不连贯,我们要在原来系统的基础上,把标准统一了,要联通,要共享。
第三个“一”是一个窗口。这个窗口很多地区也都实现了,但是审批大厅的窗口可能需要优化,要一个窗口提供服务。
第四个“一”是一个表单。我们要把这个表单规范了,把申报的要件、申报的内容都列清楚。
第五个“一”是一套机制,把制度建立起来,把责任划清楚。
推行告知承诺制,是本次改革的一个亮点。告知承诺制是指审批部门要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清单及具体要求,建设单位按照要求作出书面承诺的,审批部门可以直接作出决定。
第一方面,审批部门要公开条件、标准,先由政府告知建设单位具体的建设要求,然后再由建设单位承诺,按照政府提出的这些标准进行建设,审批部门可以直接作出决定了,这样可以节省大量时间。
第二方面,政府在审批以后,要加强监管,一定要在限期内检查到位,通过监管来看建设单位是不是按照承诺的内容、要求和标准进行建设。
关于告知承诺制的范围,即将要印发的《通知》里,要求试点地区公布实施告知承诺制的清单和具体要求。我们考虑到对于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的而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审批事项,可以实行告知承诺制度。
比如说对于已经实施区域评估的工程项目,相应的审批事项可以实行告知承诺制。
比如对于地震安全性评价、地质灾害危险评估、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等等,区域评估基本上都有标准和要求了,把这个标准和要求告诉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根据这些要求进行承诺。
此外,还要加强信用体系的建设,推行“黑名单”制度,把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不履行承诺的不良行为向社会公开,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此次改革从试点开始,我国地域辽阔,如何缩小地区之间审批的差异,确保实现改革目标?
改革选择的试点基本覆盖了各地域类型,包括西部、东部,特大城市、中等城市等,“各个不同地域和不同城市遇到的问题反映上来,我们会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在这个过程中也要听取这些城市的诉求,哪些措施需要及时修订,让改革有法律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