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水资源人均占有量2240平方米,属于世界13个贫水国之一,人均水资源仅为世界平均的1/4。根据显示,地表水水质仍急需改善,其中人体不宜直接接触的地表水比例达到32.3%;地下水的水质污染依然严重,水质优良的监测点比例仅占10.1%,良好的监测点比例为25.4%,较好的监测点比例为4.4%,较差极差的监测点比例为60.1%,超标指标主要包括锰、铁、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三氮”(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和氨氮)、硫酸盐、氟化物等。
2017年是污水处理厂提标、黑臭水体治理、污水管网建设考核年,2015年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部分重要目标要求在2017年底实现。“水十条”要求,2017年敏感区域(重点湖泊、重点水库、近岸海域汇水区域)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应全面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现有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应基本完成达标改造;省级城市污水全收集;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建成统一的水环境监测网。
2016年12月,环保部、财政部联合出台《全国农村环境整治十三五规划》,要求到2020年,新增完成环境综合整治的建制村13万个,累计达到全国建制村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整治过的7.8万个建制村的农村环保设施长期稳定运行。
农村污水处理缺口庞大,2016年农村污水处理率仅为22%,虽然较2013年提高12pct已取得较大进展,但仍有巨大缺口。“水十条”要求2020年全国所有县城和重点镇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县城、城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85%、95%左右,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2019年完成。
随着人民环保意识的提高及国家支持力度的增强,农村污水治理将成为继城市污水治理之后的下一片蓝海。根据住建部信息,住建部下一步对农村污水处理采取的策略是重点推进、梯次推进的办法,全国大致有1.6亿户的农村污水没有得到处理,按每户投资额1万元考虑,建设投资市场空间达到1.6万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