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28个督查组共检查450家企业(单位),发现222家企业存在环境问题。存在问题的企业中,属于“散乱污”问题的66家,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的26家,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的17家,存在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问题的69家。
根据6月28日~7月2日督查情况,仍有个别企业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的问题突出。督查组发现,河北省唐山市开平区唐山陶瓷马家沟耐火材料制品有限公司镁砖隧道窑的脱硫除尘设施停运,烟气管道被拆除,废气直排。山东省滨州市山东久兴安化学有限公司活性翠蓝车间废气吸收装置碱液罐喷淋液呈酸性,引风机管道腐蚀严重,尾气逸散,2吨燃煤锅炉除尘设施停运,热风炉未安装脱硫设施。河南省焦作市博爱县强力车轮制造有限公司酸洗磷化车间污染治理设施未运行,涂装工段废气无组织排放严重。山西省太原市古交市山西一一煤气化集团有限公司擅自拆除自动监测设备,脱硫塔未改造完成擅自投入生产,废气直排,炼焦荒煤气和卸焦工段粉尘无组织排放。
环境保护部强调,各督查组要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督促各级政府切实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各地要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