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国务院发布对2016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表扬激励的通报,共计涉及26个省(区、市)、90个市(地、州、盟)、127个县(市、区)。其中,在环境治理工程项目推进方面,重点区域大气、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的市是江苏省南通市、浙江省台州市、安徽省铜陵市、山东省淄博市四个城市。具体表彰奖金将会在2017年中央财政年度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下达有关省后,由有关省统筹中央财政切块下达的资金,安排一定的比例对上述市给予奖励。(环境保护部、财政部组织实施)。
编辑:张伟